香港作為東西方文化交匯之地,其社會中蘊含著深厚的傳統習俗。這些習俗,無論是使用野生動物製品入藥以追求健康,抑或是透過放生來積累福報,均承載著特定的文化意義與精神價值。然而,當這些傳統實踐與現代野生動物保護理念及動物福利科學相遇時,往往產生深刻的張力與矛盾。本會認為,一個進步的社會應當有能力在尊重文化傳承與保護生態福祉之間,尋求明智的平衡。本文旨在剖析相關傳統習俗對本地及全球野生動物保護的影響,並提出兼顧文化敏感性与動物福利的政策優化建議。
傳統習俗下的野生動物消費:規模、影響與監管挑戰
以野生動物入藥的傳統,是影響野生動物生存的重要環節。根據一九九六年的一項調查,估計約有百分之六點八的香港成年人口定期使用含有野生動物成分的傳統中藥。儘管《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香港法例第 586 章)已大致上履行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義務,規管瀕危物種的國際貿
易,但公眾對法規認識不足、執法資源有限以及市場對「野生」來源藥材的偏好,仍為非法貿易提供了空間。這種需求不僅直接威脅如穿山甲、羚羊、熊等瀕危物種的野外種群,其背後涉及的獵捕、運輸與飼養過程(如活熊取膽),亦常常伴隨著嚴重的動物福利問題。此外,某些藥用動物的人工養殖技術尚未成熟或成本高昂,難以替代野外捕獲,使得監管更為複雜。
另一個廣泛實踐的習俗是宗教性放生。放生活動的本意是體現慈悲與尊重生 命,然而,若未經科學規劃與嚴格監督,往往事與願違。不當的放生可能導致數種嚴重後果:首先,被放生的動物(無論是外來物種還是非本地原生種)可能因無法適應野外環境而大量死亡,過程極度痛苦,這實質上背離了「護生」的初衷。其次,這些動物可能對本地生態系統造成入侵性破壞,威脅原生物種的生存。再者,大規模的商業化放生催生了「捕捉—販賣—放生」的產業鏈,導致更多動物在捕獲、運輸與暫養過程中遭受折磨,形成一個以動物苦難為代價的惡性循環。
在文化傳承與動物福利之間尋找對話空間
要應對上述挑戰,我們必須超越單純的譴責或禁止思維,轉而尋求建設性的對話與創新性轉化。核心原則是:尊重習俗的文化內核,同時引導其形式向更符合科學、更人道、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對於中藥使用,應強調「藥效」與「來源」的區分,推動以可持續養殖產品、人工合成成分或植物替代品,來取代源自瀕危野生動物的藥材。這並非否定傳統智慧,而是以創新方式延續其精髓,並回應當代的生態倫理責任。對於放生活動,則應回歸其「慈悲護生」的本質,將重點從單純的動物釋放數量,轉移至對動物生命質量與生態後果的真正關懷上。
政策優化建議:導向可持續與人道的實踐
基於以上分析,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研究部提出以下多層次的政策建議,旨在疏導而非對抗,以引導傳統習俗轉型:
第一,加強法律執法與政策協調。漁農自然護理署與海關應加強協作,增加對中藥材零售點、傳統市場及可能涉及放生活動流通環節的抽查,並嚴格執法。同時,政府應檢討現行法例,探討是否需針對大規模商業性放生活動設立專門的規管架構,例如要求大型放生活動組織者事先進行生態影響評估並申領許可,以控制其規模與選擇合適的地點和物種。
第二,推動業界自律與可持續標準。政府可與中藥業界領袖及商會合作,制定並推廣《中藥業可持續與動物福利守則》,鼓勵業者主動承諾不購入、不銷售源自瀕危野生動物及涉及殘酷飼養或獵取方式的產品。同時,可支持業界與科研機構合作,加快對常見野生動物藥材替代品的功效認證與推廣。
第三,開展針對性公眾教育與社區參與。教育宣傳必須具備文化敏感度。應與中醫藥團體、宗教領袖及社區組織合作,共同設計教育資料。內容可包括:解釋野生動物貿易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揭示不當放生的生態與動物福利後果、提供可持續的替代方案資訊(如參與本地棲息地保護、選擇救助本土受傷野生動物進行康復後野放等更符合「護生」真義的活動)。透過這些合作,將保護訊息內化於文化語境之中,更易為公眾接受。
第四,支持相關科學研究。政府應資助本地學術機構進行以下研究:調查香港野生動物製品消費的最新現狀與驅動因素;評估不同放生物種對本地生態的潛在風險;以及研究提升養殖藥用動物福利標準的可行方法。以實證數據為基 礎,才能使政策制定與公眾說服工作更具成效。
結語:以創新思維傳承文化,以慈悲心實踐護生
傳統習俗是流動的,其形式會隨著時代的知識與價值觀更新而演變。面對全球生物多樣性急劇喪失的危機,以及社會日益增長的動物福利關懷,重新審視並革新我們與野生動物相關的傳統實踐,是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必須承擔的責任。這條改革之路,需要政府、業界、宗教與文化領袖、動物保護團體及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讓我們以智慧與慈悲為引導,將傳統文化中善待生命的深厚智慧,轉化為當下保護生態、尊重動物生命的具體行動,共同建設一個文化傳承與自然保護和諧共存的美好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