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瘦骨嶙峋的流浪母貓,帶著牠剛出生的一窩小貓,在香港某舊區的冷巷紙箱中瑟瑟發抖。牠們的命運軌跡,可能最終指向漁農自然護理署動物管理中心——根據 2019 年的數據,那裡有近一半未被認領的貓狗會被人道處理。 這個場景是香港都市流浪動物困境的縮影。2021 年,雖然香港流浪貓狗的絕對數字從 2015 年的 3,771 隻下降至 2019 年的 1,269 隻,但一個殘酷的現實是:2019 年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收的貓狗中,仍有約 48%最終被人道處理。這些數字背後,是無數生命的掙扎,也暴露出我們現行政策過度依賴「捕捉-收容-處理」的末端模式,在源頭治理上存在巨大缺口。 流浪動物問題不僅是動物福利危機,也關乎社區衛生、公共安全與社會文明。要從根本解決,香港必須將政策焦點從被動的「末端處理」,果斷轉向積極的「源頭治理」。而「捕捉、絕育、放回」(TNR)的科學實踐與對「動物囤積」行為的早期識別與干預,正是其中兩大關鍵支柱。 流浪動物的存在,是人類社會活動的一面鏡子,映照出棄養、疏忽、繁殖失控等責任缺失的後果。繼續依賴高比例的人道處理來維持表面上的「控制」,與一個自詡文明、關愛的國際都市形象格格不入。 2021 年,我們站在一個政策轉型的十字路口。數據已經清晰地揭示了既有模式的瓶頸。是時候拿出政治勇氣,將資源與政策智慧,從代價高昂的「末端」,堅決地投向更具根本意義的「源頭」。通過擁抱科學的 TNR 和直面複雜的動物囤積 問題,我們不僅能更人道、更有效地管理流浪動物族群,更是在建設一個對生命更負責、更友善的香港社會。 這條轉型之路充滿挑戰,但每一個因此得以避免悲劇的生命,都將是這項變革最珍貴的價值證明。
本報告旨在針對2020年香港深井豪景花園發生的嚴重虐待動物案件進行全面剖析。此案在2020年的香港社會引發了前所未有的公眾憤怒與關注,不僅因其30隻動物被從高處擲下、釀成18死12傷的殘忍本質,更因隨後的司法程序以「不予起訴」告終,暴露出香港動物保護法律體系中最核心的執行困境。本報告將探討此案作為「熱點事件」的催化作用,如何促使社會各界、立法機構及動物保護組織重新審視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不足,並提出迫切的法律修訂建議。最後,結合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動物棄養問題的加劇,呼籲社會各方採取更積極、系統性的行動,以堵塞法律漏洞、提升罰則,並推動香港動物福利法規與國際標準接軌。 引言 2020年的香港,為動物保護事業寫下了一道深刻而令人痛心的分水嶺。根據主流傳媒的統計,年內經報道的懷疑虐待動物事件至少有36宗,平均每月3宗,而社交媒體上流傳的個案更遠超此數。同時,COVID-19疫情也加劇了動物棄養的問題,在2020年首九個月,已有888隻動物被主人棄養於漁護署,數字超過了2019年全年的818隻。 以「豪景花園案」為代表的一系列事件,共同將2020年塑造成了香港動物權益的「覺醒之年」。它讓一個長期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議題,史無前例地出現在各大報章的頭版和立法會議程之上。因為在這一案件中,人們所面對的不僅是法律條文如何懲罰兇手,更是整個司法系統與執法決策背後的價值判斷——一個社會對待生命的最基本態度。 案件重組:背叛與殘忍的頂點 2020年2月14日,正值西方情人節,本應充滿溫情與愛意的日子,在深井豪景花園卻上演了一場令人髮指的動物屠殺。屋苑內多達30隻動物——包括貓、兔、龍貓及鸚鵡——被人從高處殘忍地擲下,散落在屋苑對開的山坡與水渠之中。最終的統計觸目驚心:18隻動物當場死亡,12隻身受重傷。警方其後鎖定事發單位,並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了兩名男子。 司法崩壞:律政司「放生」的決定 案件的轉折點發生在半年之後。正當公眾翹首以待法庭能為枉死的動物討回公道時,律政司卻在2020年9月2日正式宣布:決定不對兩名被捕男子提出起訴,理由是所有證據不足以支持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 這項決定瞬間在社會上引爆了巨大的憤怒與失望。「動物協會」(SPCA)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示對律政司的決定感到「極度憤怒、遺憾和失望」,並隨即致函刑事檢控專員,要求與律政司會面
一隻年邁的唐狗被發現在上水某村屋的露台上,頸上纏著過短的鐵鏈,四周堆滿排泄物,食水碗早已乾涸見底。漁護署人員到場後卻陷入兩難——根據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只要動物沒有明顯、立即的生命危險或外傷,這種長期的疏忽與福利剝奪,往往難以構成「殘酷對待」的檢控門檻。 以上情景揭示了香港動物保護法律的一個根本性缺陷:法律只在傷害發生後懲罰,卻無力在傷害發生前預防。2019 年,香港政府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其中一項核心建議,正是引入積極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至 2021 年,這項關乎法律範式轉變的修例進程,已成為衡量香港動物福利能否邁向現代化的關鍵標尺。 與國際社會相比,香港的動物福利法律框架仍停留在二十世紀。在全球超過 100個已制定動物福利法的國家和地區中,要求飼主或負責人履行積極的「謹慎責任」已成為立法主流,這標誌著從「禁止虐待」到「保障福利」的觀念飛躍。 2021 年的香港,正站在動物福利政策升級的十字路口。2019 年的公眾諮詢已為變革鋪平了道路,社會的呼聲從未如此清晰。這一步邁出,香港將與世界先進的動物福利法治體系接軌;這一步遲滯,則意味著更多動物將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中默默忍受不必要的痛苦。 我們呼籲立法機構把握時機,將這項早已形成共識的改革,盡快轉化為具備執行力的法律條文。讓我們共同推動香港,從一個僅僅「防止殘酷」的城市,轉變為一個主動「保障福利」、對所有生命都盡責的文明社會
2019 年,一只名叫「未雪」的唐狗遭人虐待致全身骨折,案件轟動全城,但施虐者最終僅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此案成為推動修例的導火索,然而兩年過去,承諾中的新法仍遙遙無期。 2021 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接獲的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達 256 宗,但同年成功 檢控的數字僅有 15 宗,檢控率不足 6%。這一刺眼的數字背後,是自 2019 年政 府宣布將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以來,長達兩年的立法空窗期,以及無數動物在過時法律下未能獲得應有保護的殘酷現實。 政府曾表示目標是「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但至 2021 年年底,修訂草案仍未提交立法會審議。這場立法拖延,正在讓更多動物付出代價。 法律是社會價值觀最底線的體現。一部制定於數十年前、無法保護動物免受痛苦的條例,與香港自詡的文明、關愛國際都會形象格格不入。2019 年的公眾諮詢已顯示了清晰的民意,2021 年的案件數字揭示了殘酷的現實。政府的拖延,每一日都是以動物的痛苦為代價。這不僅是行政效率問題,更是政治決心與價值選擇的問題。 我們呼籲政府立即行動,拿出明確的立法時間表,在 2021 年內取得實質進展。同時,我們更呼籲每一位關心動物的市民,不再沉默,通過各種渠道發出聲音。只有當社會形成不容忽視的合力,才能衝破官僚惰性,讓這部早已承諾的保護法,早日來到等待它太久的動物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