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禁止殘酷」到「實踐關懷」:香港動物福利立法的歷史性一步

政策報告:二零二二年三月

Animal Policy Research Department

The Hong Kong Foundation of the Prevention of Animal Abuse (APRD, HKFP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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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

動物政策研究部


一隻因長期被鐵鏈鎖喉而頸部嚴重潰爛的唐狗獲救,但根據現行法例,飼主很可能只因「未能提供必要醫療照顧」而面臨微不足道的罰款,而非嚴厲的「殘酷對待動物」指控。

2022 年 4 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透露了一項備受關注的立法進程:
將於 5 月彙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具體修訂建議,並計劃在下半年正式提交條例修訂草案。其中最核心、最具革命性的提議,是引入「謹慎責任」(Duty of Care)的法律概念。

這意味著,香港動物福利法律即將迎來自 1935 年立法以來最根本的範式轉變——從單純懲罰極端的「殘酷行為」,轉向法律明文規定飼主必須積極為動物提供基本福利。

  • 現行法例的困境:為何我們需要「謹慎責任」?

    香港現行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是一部典型的「被動懲罰法」。它的核心邏輯是:只有在動物已經遭受明顯的、可證明的「殘酷對待」後,法律才可介入懲罰。這種滯後性導致了大量「灰色地帶」的福利缺失被長期忽略。

    例如,法律能懲罰毆打致狗隻骨折的行為,卻難以有效規管長期將狗隻關在狹小骯髒陽台、不提供足夠飲食和清水的飼主。因為後者可能不構成「足夠殘酷」。這種「無虐待即合法」的低標準,已與現代社會對動物福利的認知嚴重脫節。

    「謹慎責任」的引入,正是要填補這一巨大的法律與道德真空。它要求任何對動物有持續控制權或負責的人士(不僅是主人,也包括臨時照看者、寵物店等),必須採取「積極措施」以確保動物福利。其核心是保障動物的「五大自由」:免於饑渴、免於不適、免於痛苦傷病、表達正常行為的自由,以及免於恐懼和困頓。
  • 「謹慎責任」的內涵:不只道德呼籲,更是法律義務

    「謹慎責任」並非一個空洞的口號,而是一套可以執行的法律標準。參照英國 《2006 年動物福利法》等成熟立法經驗,它通常涵蓋以下具體責任:
    • 適宜環境:提供適合該物種天性、安全、潔淨且不受惡劣天氣影響的居住環境。
    • 充足飲食:提供足以維持健康、適合物種的飲食及清潔飲水。
    • 疾病防治:在動物出現患病或受傷跡象時,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包括及時尋求獸醫診治。
    • 表達天性:提供足夠空間、適當設施以及與同類相處的機會(如適用),使其能表達正常行為模式。
    • 免於恐懼:確保動物的處境和待遇方式不會使其遭受不必要的恐懼或精神痛苦。

將這些責任寫入法律,意味著執法人員(如漁農自然護理署督察)可以在動物福利受損到「殘酷」程度之前,就進行干預和糾正。例如,若發現飼養環境極度惡劣,可以發出改善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否則即屬違法。這將法律的角色從「事後懲罰者」轉變為「事前保護者」。

  • 立法關鍵:如何設計適合香港的「謹慎責任」條款?

    政府表示將提出修訂建議,社會各界必須密切關注並參與討論,確保最終法律既具前瞻性,又在香港的社會環境下具備可操作性。以下幾點是立法設計的關鍵:

    責任範圍的精確定義:「謹慎責任」適用於哪些動物?除貓狗外,是否涵蓋兔子、倉鼠、觀賞鳥、龜類等所有常見寵物?是否適用於經濟動物或工作動物?責任人的範圍也需清晰界定。

    福利標準的具體化:法律不能僅作原則性規定。政府應同時頒佈具法律效力的《實務守則》,針對不同常見物種,以通俗語言和圖例說明何謂「適宜環境」、「充足飲食」等。這既能指引公眾,也為執法提供清晰依據。

    循序漸進的執法策略:法律生效初期,應以教育、勸喻和協助改善為主。對於蓄意、嚴重或屢次不履行責任者,則必須配以具阻嚇力的罰則。罰則應與現有「殘酷對待」罪行的罰則區分,但需足夠嚴重,以體現法律對這項積極責任的重視。
  • 超越飼主:制度配套與社會支持

    「謹慎責任」的成功,絕不僅僅依賴於一部法律的通過和對個別飼主的懲罰,更需要全社會的制度性支持。

    強化執法能力:漁農自然護理署必須獲得相應增援,培訓更多熟悉動物福利的專職督察。應設立便於公眾舉報疑似違反「謹慎責任」的渠道,並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處理涉及公共屋邨、環境衛生等複雜情況。

    普及公眾教育:政府應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發起全港性的大型公眾教育運動,解釋「謹慎責任」的具體要求。教育應從學童開始,將負責任對待動物的理念納入學校課程。

    支援弱勢飼主:部分飼主(如長者、低收入者)可能因經濟或知識所限,在履行責任時遇到困難。政府與慈善機構應考慮設立「動物福利支援基金」,為有需要的合資格人士提供絕育、基本獸醫診療或飼養用品補貼,避免動物因飼主貧困而遭受痛苦,實現真正的福利保障。

「謹慎責任」的引入,不僅僅是增加幾條法律條文。它代表的是一場深刻的觀念革命——從將動物視為可任意處置的「物」,轉變為承認牠們是有感知能力、其福利需要被積極保障的生命。

2022 年,是香港動物福利立法的關鍵分水嶺。引入「謹慎責任」,是將社會對動物的普遍關愛,轉化為清晰、可執行的法律標準的歷史性機遇。

這一步,將使香港的法律與英國、新西蘭、臺灣等已實施類似責任的司法管轄區看齊。它不僅能預防無數潛在的痛苦,更能從根本上提升整個社會對待生命的標準與態度。

我們呼籲立法會議員在審議草案時,堅守「謹慎責任」的核心原則,制定一部具前瞻性的法律。同時,更呼籲每一位市民,支持這項立法,並開始反思:我們是否已為所照顧的生命,盡了這份應有的「謹慎責任」?

動物的沉默,不應成為其福利被忽視的理由。2022 年,讓我們通過一部有溫度的法律,給予它們應得的、法律的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