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無形圍牆:建設香港成為真正的寵物友善城市

政策報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Animal Policy Research Department

The Hong Kong Foundation of the Prevention of Animal Abuse (APRD, HKFP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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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

動物政策研究部


週末的愉景灣碼頭,一位女士帶著她的拉布拉多犬,順利登上前往中環的渡輪— 這並非特例,而是此社區日常的一角。然而,當她抵達中環,卻發現自己的愛犬被絕大多數公共交通工具、餐廳和商場拒之門外。

2022 年,一項本地動物福利團體進行的調查發現,超過 65%的寵物飼主認為,攜帶寵物外出就餐、使用公共交通或前往公共休閒場所「非常困難」或「幾乎不可能」。與此同時,香港家庭飼養寵物的比例持續攀升,伴侶動物被越來越多市民視為家庭成員。

然而,陳舊的《食物業規例》、《香港鐵路附例》及其他公共場所管理規則,卻築起了一道道「無形圍牆」,將伴侶動物隔絕於公共生活之外。這不僅影響飼主的生活質素,更阻礙了一個包容、友善的現代城市應有的發展。

  • 法律高牆:不合時宜的公共空間禁令

    香港限制伴侶動物進入公共空間的主要法律框架,成形於數十年前,其背後的公共衛生與管理邏輯已嚴重滯後於時代發展。

    核心限制來自《食物業規例》第 10B 條,該條以絕對禁止的措辭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食物業處所。此條文未區分動物種類(貓、兔等是否適用?)、體型大小、是否置於寵物袋或手推車中,也未考慮現代動物管理技術的進步,是典型的「一刀切」式管制。

    在公共交通方面,港鐵的《香港鐵路附例》禁止動物進入,豁免僅限於導盲犬及置於「合規格容器」內的動物(通常被執行為完全密封的寵物箱)。這意味著, 即使寵物乖巧地躺在封閉式寵物手推車內,仍可能被拒載。專營巴士及小巴的規則更為模糊,完全取決於司機的個人判斷,導致飼主出行充滿不確定性。

    這些禁令的制定初衷或許是為了維護公共衛生與秩序,但在執行上缺乏靈活性與科學依據,未能與時俱進地平衡不同市民群體的需求。
  • 被忽視的需求與社會成本

    嚴格的限制政策帶來了多方面的社會成本,這些成本往往被政策制定者所低估。

    首先,是對飼主,特別是特定群體的生活質素造成影響。對於將伴侶動物視為情感支持來源的長者、獨居人士或有特殊需要人士而言,無法攜帶寵物參與社交、購物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變相限制了他們的社會參與,加劇了社會孤立。伴侶動物對心理健康有積極作用,而政策限制卻無形中削弱了這種支持。

    其次,政策壓抑了「寵物經濟」的發展潛力。在台北、東京、柏林等寵物友善城市,允許寵物進入的餐廳、商場、旅遊景點及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是常態,這催生了龐大的相關產業鏈。香港的嚴格限制,等於主動放棄了一個能夠創造就業、刺激本地消費的經濟增長點。有本地經濟學者 2022 年估算,若能有序放寬部分限制,相關市場的年增長潛力可觀。

    此外,僵化的禁令無助於培養「負責任飼主」文化。相反,它可能促使部分飼主在需要出行時,轉向風險更高的選擇,或索性隱瞞攜帶動物,反而不利於公共衛生的實際管理。
  • 全球實踐:分級管理與責任先行

    國際上眾多被譽為「寵物友善」的城市,其成功並非依靠全面無條件的開放,而是基於一套精細化管理、權責分明的成熟體系。
    • 分區分時,精準開放:這些城市很少全盤禁止,而是透過清晰的指引劃分空間與時間。例如:
      • 餐廳可自主選擇申請「寵物友善」牌照,需滿足特定衛生條件(如設立獨立區域、額外清潔規定)。
      • 公園明確劃定「寵物活動區」與「寵物禁入區」(如兒童遊樂場旁)。
      • 公共交通工具允許寵物在非繁忙時段,以置於合適容器內的方式乘搭,有時需購買寵物票。
    • 核心在於明確飼主責任:所有開放政策的基石,是法律對飼主行為的嚴格規範。普遍規則包括:
      • 寵物在公共室內空間必須全程置於寵物袋、手推車中,或繫上牽繩。
      • 飼主必須即時清理寵物排泄物。
      • 如寵物對他人造成滋擾(如吠叫、具有攻擊性),飼主有責任立即帶離現場。
      • 寵物必須符合疫苗接種與健康要求。

違反責任將面臨明確罰則。這種模式將管理重心從「管動物」轉向「管主人」,成效顯著。

公共交通的務實方案:柏林、巴黎等地的地鐵允許小型寵物免票或購票搭乘;日本許多私營鐵路允許寵物置於規定尺寸的容器內乘車。它們的共同點是:清晰的規則(容器規格、乘坐時段)加上嚴格的責任要求,實現了公共運輸與寵物共融的可行性。

  • 香港路徑:循序漸進的友善城市建設藍圖

    香港要從「限制」走向「有管理的共融」,無需一步到位,但必須有清晰的路線圖與決心。我們建議採取以下循序漸進的務實策略:
    • 第一步:啟動全面研究與社會諮詢

      政府應立即委託跨學科團隊(包括公共衛生、城市規劃、動物行為學專家),就放寬公共空間動物准入進行:
      • 科學風險評估:基於實證數據,而非臆測,評估對公共衛生的實際影響。
      • 經濟與社會效益研究。
      • 廣泛的民意收集,了解飼主與非飼主雙方的顧慮與期望。此研究是理性政策討論的基礎。
      • 第二步:修例與設立「寵物友善場所」自
    • 第二步:修例與設立「寵物友善場所」自願認證

      這是改革的法律核心。建議修訂《食物業規例》第 10B 條,將絕對禁令修改為設立「寵物友善食物業處所」自願性發牌制度。願意並符合額外條件(如劃定區域、加強通風與清潔、員工培訓)的食肆,可申請此牌照。這賦予了業界彈性,也讓市民有明確選擇。
    • 第三步:協作制定公共交通工具共乘指引

      政府應主動協調港鐵、專營巴士公司等,參考國際經驗,共同制定統一、清晰的寵物乘搭指引,可考慮從個別路線或模式(如特定渡輪、非地面路段)開始試行:
      • 明確規定寵物容器規格(尺寸、封閉性)。
      • 劃定允許乘搭的時段(如非繁忙時間)。
      • 規定動物必須置於容器內,不得佔用座位。
      • 設立寵物票或附加費制度。
    • 第四步:開展全港性公民教育「做個盡責寵物友」

      政策鬆綁必須與公民教育同步。政府應聯同動物福利團體,發起大型公眾教育運動,透過多元渠道,廣泛宣傳「負責任寵物主人」的核心守則:牽繩/容器管理、即時清理、尊重他人、疫苗齊全。清晰傳達「權利與責任對等」的信息,為建設友善城市奠定社會共識基礎。

建設寵物友善城市,其意義遠超「允許寵物進入」本身。它關乎一座城市是否尊重市民多元的生活方式選擇,是否願意運用現代管理智慧去解決問題而非簡單禁止,以及是否承認伴侶動物在現代社會中的情感價值與家庭成員地位。

2022 年的香港,已具備重新審視這些陳舊規例的社會條件與民意基礎。這項改革需要政府的魄力、立法會的遠見、運輸與餐飲業界的創新配合,以及全體市民的理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