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時分,荃灣屠房的空氣中瀰漫著一股難以名狀的氣味——這是數百頭經過整夜運輸、精神緊繃的食用牛隻,在生命終點前集體釋放的恐懼。牠們中的一些,蹄部因長時間站立在濕滑的鐵板上而顫抖。
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2022 年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政府當時預計將於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其中一項重要修訂是加強執法權力以防止殘酷對待動物和保護動物免受痛苦(包括身體及精神上的痛苦)。然而,截至 2023 年,這項承諾仍未落實。
每年,超過 114 萬頭豬、牛、羊在香港的屠宰場結束生命。牠們從飼養、運輸到屠宰的整個過程——這個被稱為「從農場到餐桌」的鏈條——卻隱藏在公眾視線之外,成為動物福利政策中最黑暗、監管最乏力的環節。
- 法律真空:陳舊規例與福利標準的空白
與伴侶動物日漸受到關注不同,香港經濟動物的福利保障,長期處於一種系統性的法律真空狀態。規管屠宰場的主要法例《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屬的《屠房規例》,立法精神完全側重於肉類的食品安全與衛生檢疫,對動物在生命最後階段所應享有的福利,幾乎隻字未提。
這意味著,法律只關心肉品是否有病菌、是否適合人類食用,卻不關心生產這塊肉的動物,在過程中是否承受了不必要的恐懼與痛苦。這種將動物完全「物化」的監管邏輯,與國際動物福利準則背道而馳。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早已制定關於陸生動物運輸與屠宰的詳細福利標準,強調減輕壓力、使用人道致昏方法的重要性。然而,香港並未將這些國際標準轉化為本地 法律。屠宰場的操作,從致昏(使動物失去知覺)到放血,其具體方法、設備標準、操作員培訓均缺乏法定強制規範,全憑業界自律。 - 屠宰現實:被忽視的痛苦與不透明的操作
在不透明的圍牆之內,經濟動物的最後旅程充滿福利風險。本地動保團體在 2023年前的調查曾揭露,問題普遍存在於幾個關鍵環節:
- 運輸與待宰:動物從各地經長時間運輸抵港後,常被置於擁擠、嘈雜的待宰區,缺乏適當的飲水、休息與保定設施。長時間的壓力導致動物極度恐懼,並可能誘發「黑切肉」等肉質問題,影響經濟價值。
- 致昏過程:這是決定動物是否遭受痛苦的最關鍵步驟。有效的致昏必須確保動物立即、持續地失去知覺,直至死亡。然而,若設備維護不善、電壓或氣壓不穩、操作員訓練不足,都可能導致致昏失敗。有證據顯示,部分動物在未完全失去知覺的情況下,便進入後續流程。
- 監管形式化:現行的官方巡查頻率低,且多為預先通知,難以反映日常真實操作。缺乏獨立的第三方審計與強制性的閉路電視監控,使得監管流於形式,不人道的操作難以被發現和糾正。
- 問責缺失:分散的權責與模糊的「謹慎責任」
經濟動物福利問題的根源,在於問責機制的全面缺失。從法律到執行,責任被分散和模糊化。
首先,權責歸屬碎片化。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屠宰場發牌與衛生,漁護署理論上負責動物福利,但缺乏針對屠宰場的具體執法權力與清晰標準,導致「人人都該管,人人管不到」的局面。
其次,修法進程的拖延,使得關鍵的「謹慎責任」制度遲遲無法建立。政府自 2019年提出修例建議,計劃引入「謹慎責任」,要求對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包括飼養者、運輸者和屠宰者)必須採取積極措施保障動物福利。若此責任能明確涵蓋至屠宰場營運者,將是革命性的進步。然而,這項修訂在 2023 年仍停留在「研究」和「準備草擬」階段,未能落地。 - 全球視野:立法、認證與透明化的趨勢
全球在經濟動物福利領域的進步,主要透過三條路徑實現,均值得香港借鏡:
- 專門立法:歐盟擁有全球最嚴格的動物福利法規體系,對不同經濟動物的飼養空間、運輸時間、屠宰方法均有詳細的強制性規定。例如,明確禁止使用讓動物長時間痛苦的傳統致昏方法。
- 福利認證制度:如澳洲的「RSPCA 認證」和北美的「動物護理認證」,透過市場機制,為符合高福利標準的農場和屠宰場產品提供認證標籤,引導消費者選擇,倒逼產業升級。
- 強制透明化:英國等國家要求屠宰場關鍵區域必須安裝閉路電視,錄影資料供執法機構隨時抽查。這大大提升了操作的可追溯性與問責性。
這些措施的核心,是將動物福利從一個隱形的道德選項,轉變為有法可依、有標可循、有據可查的強制性要求。
- 行動藍圖:為無聲者建立可問責的保護體系
要終結經濟動物的隱形痛苦,香港必須啟動一場系統性改革。我們提出以下具體、可操作的建議:
- 短期行動(一年內)
- 制定並發布《經濟動物福利實務守則》:漁護署應立即會同專家、獸醫及業界,依據國際標準,制定涵蓋運輸、待宰、致昏與屠宰全過程的詳細技術守則。雖先以指引形式推出,但應明確作為未來執法的依據。
- 推行屠宰場自願性認證試點: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推出本地化的福利認證計劃,鼓勵並協助先導屠宰場進行改造,以獲取認證,打造行業標杆。
- 制定並發布《經濟動物福利實務守則》:漁護署應立即會同專家、獸醫及業界,依據國際標準,制定涵蓋運輸、待宰、致昏與屠宰全過程的詳細技術守則。雖先以指引形式推出,但應明確作為未來執法的依據。
- 中期改革(一至三年)
- 修法落實「謹慎責任」並擴展適用範圍:必須全力推動《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確保「謹慎責任」明確涵蓋商業飼養、運輸及屠宰的所有從業者。同時,大幅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以形成真正阻嚇。
- 立法強制關鍵區域安裝監控:修改法例,強制所有屠宰場在動物卸載、驅趕、待宰、致昏及放血區域安裝閉路電視,錄影資料必須保留至少三個月,以供漁護署不定時抽查。
- 設立專項監督與投訴渠道:在漁護署內設立專門處理經濟動物福利投訴的單位,並向公眾公開舉報熱線與渠道,接受關於運輸車輛或屠宰場不當操作的投訴。
- 修法落實「謹慎責任」並擴展適用範圍:必須全力推動《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確保「謹慎責任」明確涵蓋商業飼養、運輸及屠宰的所有從業者。同時,大幅提高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以形成真正阻嚇。
- 長期願景
- 將福利標準全面法制化:在《實務守則》運行成熟的基礎上,擇其要點修訂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或制定專門的《動物福利條例》,賦予其法律強制力。
- 推動公眾教育與市場選擇:開展公眾宣傳,教育消費者認識動物福利與食品安全、肉質的關係。推動零售商標明高福利肉品來源,形成市場拉動力。
- 將福利標準全面法制化:在《實務守則》運行成熟的基礎上,擇其要點修訂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或制定專門的《動物福利條例》,賦予其法律強制力。
- 短期行動(一年內)
我們餐桌上的每一塊肉,都曾是一個生命。香港社會對伴侶動物的關愛日益增長,這份善意不應止於貓狗。對經濟動物福利的漠視,是我們社會良心的一塊空白。
改革的滯後,正如立法進程的拖延,是選擇性的忽視。2023 年,是時候正視這個被擱置太久的議題。建立一個透明、可問責、符合國際標準的經濟動物福利體系,不僅是為了動物,也是為了定義我們是一個怎樣的文明社會。
這條改革之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讓陽光照射進那些封閉的圍牆。唯有看見,才有改變的可能;唯有問責,才能終結無盡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