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一片未受保護的淡水濕地中,全球僅存約百隻的盧文氏樹蛙正因旁邊的工程推進而失去最後的棲息地。
2025 年發布的《香港生物多樣性現況報告》揭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數據:香港有 超過四分之一的被評估物種面臨本地滅絕的風險。在評估的 886 個物種中,232 個物種的生存岌岌可危。
報告進一步指出,僅占香港土地面積 6%的 27 個陸域生物多樣性熱點,卻孕育著高達 95%的受威脅物種。然而,近八成的這些熱點曾遭受生態破壞,約一半與現有或計劃中的發展項目直接重疊。
- 瀕危真相:生物多樣性熱點的生態價值與脆弱性
《香港生物多樣性現況 2025》這份最新科學評估,首次系統性地識別出 27 個陸域生物多樣性熱點。這些區域雖然面積有限,卻是本地生物多樣性的核心儲存庫。
這些熱點中,依賴低地生境的物種受威脅程度最高。例如,香港約 70%的兩棲動物、65%的哺乳動物和 45%的鳥類物種正面臨生存壓力。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熱點大多處於現有保護區體系之外。政府劃定的 24 個特 別地區和 4 個海岸保護區,未能涵蓋這些生態敏感區域,形成了「保護區不保護熱點」的荒謬局面。
這些熱點面臨的威脅多元而複雜,包括生境破碎化、環境退化、非法偷獵、外來物種入侵以及氣候變化影響。其中,城市發展帶來的生境喪失是最直接、最嚴重的威脅。
- 監管短板:現行保護機制為何失靈?
香港現有的自然保護法律框架集中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 170 章)和《郊野公園條例》。然而,這些法例主要保護已劃定區域內的物種和生境,對於區域外的生物多樣性熱點缺乏有效保護工具。
《城市規劃條例》下的分區計劃大綱圖雖能提供一定保護,但過程緩慢且常受發展壓力影響。一些具高生態價值的土地,仍被劃為「未決定用途」或「鄉村式發展」地帶,面臨隨時被開發的風險。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被認為是保護非保護區生態的最後防線,但其實施效果有限。環評主要關注個別項目影響,難以應對多個項目累積造成的生態壓力,也缺乏對生物多樣性熱點的特別保護規定。
漁農自然護理署作為主要保育機構,資源有限,難以對分散各處的生物多樣性熱點進行有效監測和保護。而涉及生態破壞的執法行動,往往舉證困難,罰則威懾力不足。 - 創新工具:引入國際經驗與本地化解決方案
面對保護難題,國際上已有創新工具可供香港借鑒。「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育措施」(OECMs)概念日益受到重視,這種機制承認並支持保護區外的保育行動,可適用於私人土地或社區管理的區域。
中國內地推行的「生態保護紅線」制度也值得研究。這一制度將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劃入紅線嚴格保護,禁止或限制開發活動,為生態敏感區域提供了明確保護邊界。
在香港本地,可考慮引入「生態系統服務付費」機制。政府可向保護生物多樣性熱點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經濟激勵,鼓勵他們維持土地的生態功能,而非轉為發展用途。
發展「生物多樣性抵消」機制也是一條可行路徑。當發展無可避免對生態造成影響時,要求發展商在附近區域創造或恢復同等生態價值的生境,實現「無淨損失」的保育目標。 - 前瞻路徑:平衡發展與保育的具體政策建議
針對當前困局,香港需要制定一套預防性、基於科學的保護框架。首要任務是正式承認並劃定 27 個生物多樣性熱點,並在政府內部發展規劃中列為敏感區域。
應立即修訂《城市規劃條例》,要求所有可能影響生物多樣性熱點的發展項目,必須進行更嚴格的生態評估,並優先考慮避免影響的替代方案,而非事後緩解措施。
更新《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 170 章)中的受保護物種名錄至關重要。許多熱點內的瀕危物種尚未列入法定保護名單,導致它們及其生境缺乏法律保護。
針對北部都會區等大型發展計劃,應在規劃初期就納入全面的戰略性生態評估,識別和避讓生態敏感區域,並預留足夠的生態走廊和補償區域。
政府可考慮設立「生物多樣性保育基金」,專項用於熱點區域的保護、修復和管理。同時,引入「生態生產總值」(GEP)核算框架,量化自然生態的經濟價值,將生態價值納入政策決策考量。
香港觀鳥會 2025 年的調查顯示,超過 80%的市民認為政府應該優先保護本地自然生態,即使這可能減緩部分發展項目。這一民意基礎為政策改革提供了社會支持。
香港城市大學的研究人員指出,生物多樣性熱點不僅是瀕危物種的最後避難所,也為市民提供著不可替代的生態系統服務,包括水資源淨化、氣候調節和文化休閒價值。
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並非必然對立,智慧規劃能夠找到平衡點。香港作為國際大
都會,有責任也有能力創造發展與保育共贏的模式,留給後代一個既繁榮又充滿生機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