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頭本地農場的豬在屠宰前經歷了長達 12 小時的運輸與極度擁擠的等待,其「善終」過程遠未達到國際福利標準。
根據香港動物福利關注團體 2024 年的實地調查,本地屠宰場普遍存在過度使用電擊棒、擁擠、飲水不足和粗暴對待等問題,這些狀況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列為應避免的福利缺失。
與此同時,隨著寵物數量增長而興起的「動物善終服務」產業,卻在工業大廈內違規運作,面臨衛生、安全與環境風險的多重隱患。這些現象共同揭示了一個殘酷現實:香港缺乏一套覆蓋動物全生命週期的福利保障體系。
- 經濟動物:從飼養到屠宰的福利盲區
在香港,經濟動物(主要為食用和農用動物)的福利長期處於法律與監管的灰色地帶。現行法例對農場動物的飼養環境、運輸條件和屠宰方式缺乏具體標 準,導致實踐中福利水平參差不齊。
2024 年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 60%的本地農場未能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動物生活空間。運輸過程中,動物常面臨過度擁擠、長時間缺水和極端溫度的壓力,導致受傷、疾病甚至死亡。
屠宰環節的問題尤為嚴重。香港屠宰場仍普遍使用令動物緊張的驅趕方式和有爭議的致昏方法。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建議的福利標準,如確保動物平靜、使用有效致昏技術、避免同類目睹屠宰過程等,在本地執行率很低。
漁農自然護理署雖有巡查屠宰場,但頻率不足且標準寬鬆。缺乏獨立第三方監察和透明的審計機制,使問題難以系統性改善。經濟動物的全過程福利監管,已成為香港動物福利政策中最明顯的短板之一。 - 善終服務:產業興起與監管真空的衝突
隨著社會對伴侶動物情感價值認知提升,寵物善終服務需求顯著增長。然而,這一行業的發展卻面臨法律空白與監管缺失的雙重困境。
目前香港沒有專門法例規管動物遺體處理,相關服務主要受《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和《廢物處置條例》約束。但這些法例並非為動物善終服務量身訂制,導致執行時常出現灰色地帶。
2025 年的一項調查發現,超過七成動物善終服務提供商在工業大廈內運營,可能違反地契中「不准進行殯儀或火化活動」的條款。同時,這些場所的排放物處理、衛生標準和從業員培訓均缺乏規範。
更令人擔憂的是,部分服務提供商存在處理不當、混合火化冒充個別火化,甚至隨意處置骨灰等問題。消費者往往在情緒脆弱時做出選擇,事後難以核實服務質量。
政府對這一新興產業的回應滯後。環境及生態局表示,現階段無計劃制定專門法例規管私營動物善終服務,也無意提供相關公共服務。這種監管真空狀態使產業亂象叢生,動物生命最後一程的尊嚴無法保障。 - 流浪動物:人道管理策略的實施困境
流浪動物管理是衡量社會動物福利水平的重要指標。國際公認最人道的社區犬隻管理方法是「捕捉-絕育-放回」(TNR),但香港至今未推行全港性的官方 TNR 計劃。
現行做法仍以捕捉和收容為主,導致動物收容所長期擁擠,安樂死率居高不 下。2024 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捕捉的流浪狗中,超過四成因各種原因被人道處理。
研究顯示,有效的 TNR 計劃能穩定並逐步減少流浪動物數量,同時改善動物健康狀況和社區關係。然而,香港實施 TNR 面臨法律、資源和社區接受度等多重障礙。
《狂犬病條例》要求所有超過 5 個月大的狗隻必須領牌和接種疫苗,而流浪狗難以符合這一要求。同時,社區對流浪動物的容忍度、放回後的管理責任以及長期資金來源等問題,都使 TNR 難以大規模推行。
部分地區雖有民間組織自發開展小規模 TNR 計劃,但缺乏政府協調和支持,難以形成持續影響。香港需要一套科學、人道且可行的流浪動物管理策略,平衡動物福利、公共衛生和社區需求。 - 國際標準:香港的差距與借鑒方向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制定的動物福利標準被國際廣泛認可,涵蓋運輸、屠宰、生產系統和流浪動物控制等多個領域。對比這些標準,香港在多個方面存在明顯差距。
在經濟動物福利方面,歐盟已實施從農場到餐桌的全程福利要求。英國的《動物福利法》甚至將動物情感需求納入法律保護範圍,承認動物能感受疼痛、痛苦和恐懼。
新加坡的動物善終服務監管提供有益借鑒。該國要求相關設施必須位於適當區域,符合嚴格排放標準,並接受定期檢查。服務提供商需詳細記錄處理過程,確保可追溯性。
台灣的流浪動物管理經驗也值得參考。通過廣泛的 TNR 計劃、公立收容所改革和公眾教育,台灣成功將收容所安樂死率從 2015 年的 70%大幅降低至 2024 年的不足 10%。
這些國際經驗表明,全面的法律框架、明確的標準設定、有效的監管機制和公眾參與是提升動物福利水平的關鍵要素。香港完全有能力借鑒這些經驗,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動物福利體系 - 體系構建:香港全週期動物福利政策的實現路徑
要建立覆蓋動物全生命週期的福利體系,香港需要進行系統性改革。首先應參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標準,制定本地化的動物福利操作守則,涵蓋不同物種和生命階段的核心需求。
針對經濟動物,必須修訂相關條例,明確農場、運輸和屠宰各環節的具體福利要求。引入獨立第三方審計和公開評級制度,促使業界提升標準。政府可考慮對達到高福利標準的本地農場提供認證或補貼,創造市場激勵。
對於動物善終服務,應盡快填補監管空白。可考慮在《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中增加專門章節,或制定新的《動物遺體處理條例》,規管服務提供商的設施標準、操作流程和從業員資質。
同時,政府應研究設立符合環保標準的公立動物火化設施,為市民提供可負擔、可信賴的選擇。這不僅能規範市場,也能減輕工業大廈的潛在風險。
流浪動物管理需要策略轉變。政府應主導推行全港性 TNR 先導計劃,選擇合適社區試點,並評估效果。同時修訂相關法例,為 TNR 實施提供法律基礎,並加強公眾教育,提升社區接受度。
建立跨部門動物福利委員會,協調政策制定和執行,確保不同生命階段的動物福利得到全面關注。委員會應包括政府部門、學術界、業界和動物福利組織代表,形成多方參與的治理模式。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 2025 年的民意調查顯示,超過 75%的市民支持加強動物全生命週期的福利保護,包括經濟動物、同伴動物和流浪動物。這表明社會已為改革準備好民意基礎。
城市大學動物福利學者指出,全週期動物福利體系的建立不僅是道德責任,也能帶來公共衛生、食品安全和社會和諧等多重效益。動物福利與人類福祉緊密相連,這已是國際科學共識。
從農場到餐桌,從家庭到社區,從生到死——動物在每個生命階段都應享有基本福利保障。香港作為國際都會,有責任也有能力建立這樣一個體系,展現對所有生命的尊重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