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下稱「本聲明」)
本聲明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下稱「條例」)之規定,由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The Hong Kong Found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the Animal Abuse,下稱「本基金會」)向 閣下發出。本基金會致力保障個人資料的私隱及安全,並確保所有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儲存、轉移及披露均嚴格遵守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及相關規定。
本聲明適用於本基金會因各類業務及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捐款處理、活動報名、義工招募、資訊訂閱及查詢跟進)而向 閣下收集個人資料之情況。當本基金會向 閣下收集個人資料時,會以適當的形式及方式(例如於收集個人資料的同一表格或網頁內展示,或以本聲明形式)於收集之時或之前向 閣下提供本聲明。本聲明會述明個人資料的用途、提供資料的責任性質、不提供所需資料的後果、資料可能轉移或披露予何類別的人士、有關使用資料進行直接促銷(如適用)的資訊,以及 閣下要求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的權利。
本基金會收集及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主要用於以下一項或多項與本基金會慈善及營運職能直接相關之目的:
1.1 處理捐款:處理 閣下的捐款及其他款項,並發出捐款收據及相關文件;
1.2 活動及項目管理:處理活動及項目的報名、登記及參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動物福利推廣活動、教育工作坊、領養日及籌款活動;
1.3 義工招募及管理:處理義工申請、登記及相關人力資源管理事宜;
1.4 通訊及跟進:與 閣下溝通,回應查詢,及跟進所提交的申請或要求;
1.5 行政及記錄保存:處理本基金會的一般業務營運及內部記錄保存;
1.6 統計及研究:編製統計數據,進行調查、分析及研究,以優化本基金會的服務及營運效率;
1.7 遵守法律規定:履行任何對本基金會具有約束力的法定要求或法律規定;
1.8 其他直接相關目的:與上述目的直接相關的其他用途。
除在相關收集表格中標明為必須提供的資料外, 閣下向本基金會提供個人資料一般屬自願性質。然而,若 閣下未能提供必須的個人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本基金會可能無法處理 閣下的申請、報名、查詢或向 閣下提供所需服務。
本基金會所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別(視乎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3.1 個人聯絡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郵寄地址及傳真號碼;
3.2 捐款及財務資料:包括捐款記錄、銀行賬戶資料及信用卡資料;
3.3 身份核證資料:包括香港身份證號碼(在必要及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及其他個人識別碼;
3.4 商業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職位(如適用);
3.5 其他自願提供資料:包括出生日期、年齡、性別及 閣下選擇提供的其他個人資料;
3.6 影像及視聽資料:包括 閣下向本基金會提供的照片及影片(如適用)。
本基金會對 閣下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在以下情況下,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或披露予第三方:
4.1 服務提供者及承辦商:向為本基金會提供行政、電訊、電腦、資料處理、郵寄、印刷、市場推廣支援及研究等服務的代理、承辦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披露,惟該等人士須遵守保密義務,且僅限於為履行所需服務的必要範圍內使用資料;
4.2 共同組織者及合作夥伴:向與本基金會共同組織籌款、教育或相關活動的合作機構、代理或其他第三方披露;
4.3 法律及監管機構:向法定、政府或監管機構披露,以遵守對本基金會具有約束力的法定要求或法律規定;
4.4 法律允許的其他情況:在條例允許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下進行披露。
除上述情況外,本基金會在未獲得 閣下事先同意前,不會向任何第三方轉移或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
本基金會保留 閣下個人資料的時間,不會超過履行原有收集目的(或直接相關目的)所需的時間。不同類別的個人資料可能因應不同目的而保留不同的期限。當個人資料不再需要用於該等目的時,本基金會將採取一切合理及切實可行的步驟,將有關資料刪除或銷毀。
6.1 本基金會可能使用 閣下的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郵寄地址,向 閣下發送有關本基金會及其活動的資訊、通訊、籌款呼籲及活動邀請等直接促銷通訊。
6.2 根據條例的規定,本基金會在首次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進行直接促銷前,必須取得 閣下的同意(包括 閣下不表示反對)。本基金會將在收集 閣下個人資料之時或之前,明確告知 閣下擬使用的個人資料種類及擬促銷的服務或產品類別,並提供回應渠道讓 閣下表示同意或反對。
6.3 閣下可隨時(且無須繳付任何費用)選擇拒絕接收直接促銷通訊。每當 閣下收到本基金會發出的直接促銷通訊時,通訊中將提供取消訂閱的途徑。 閣下亦可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基金會,要求停止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
根據條例第18條及第22條的規定, 閣下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本基金會所持有的 閣下個人資料。有關要求須以書面方式提出,並使用由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定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表格編號OPS003)。該表格可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網站下載 (https://www.pcpd.org.hk/english/publications/files/Dforme.pdf)。
本基金會在處理查閱資料要求時,可能會收取合理的行政費用。本基金會將於收到要求後的40日內作出回應。
如 閣下對本聲明有任何疑問,或欲提出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的要求,或要求停止接收直接促銷通訊,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本基金會的保障資料主任:
香港防止虐待動物基金會
資料保護主任
地址:香港新界元朗大塘路23號合益廣場1樓B111及B130元朗郵政局信箱1902號
電郵:info@animalrescue.org.hk
本基金會保留隨時更新或修改本聲明的權利。任何更新將於本基金會網站(www.animalrescue.org.hk)公佈。 閣下應定期查閱本聲明,以了解最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實務安排。